俄海關在邊境口岸將實施邊檢之外的所有國家檢查
2013-07-18 20:32:29
Landbridge平臺
俄聯邦海關網7月8日消息,聯邦海關網公布了聯邦法草案,該法案規定:邊境口岸的所有國家檢查項目(邊防檢查除外)全部移交海關實施。制定該法案,旨在保留現有一切檢查項目情況下,減少邊境上國家機關的數量。因此,計劃更改一整套標準法律文件,其中包括:《俄聯邦國家邊境法》、《俄聯邦獸醫法》、《俄聯邦居民衛生防疫安全法》、《俄聯邦食品質量安全法》、《俄聯邦植物檢疫法》。
兩年前,根據第394號聯邦法,海關接替交通運輸部門在口岸實施全部運輸檢查。而在衛生檢疫、獸醫和植物衛生檢疫檢查方面,只是把商品證書檢查職責移交海關。海關根據檢查結果,決定商品出、入境,或者發往口岸安裝專用設備的地方,由相關主管部門(俄聯邦消監局,俄聯邦農監局)人員進行進一步檢查。
該法案建議,海關將實施全部的衛生檢疫、獸醫和植物衛生檢疫檢查,不僅是證書方面。實際上檢查得更詳細了,例如植物衛生檢疫檢查,是以俄聯邦國境口岸植物衛生檢疫檢查規定為基礎。除檢查應檢產品證單外,海關必要時將在初次植物衛生檢疫檢查框架內檢查運輸工具,按照所有規定(目測,抽樣,檢測或者檢驗鑒定等等)查驗該產品。此外,如果貨主方拒絕做消毒或者銷毀處理,海關還應簽發費用由貨主承擔的產品退運指示,同時完成其他工作,包括制證和遵守其他手續。
如果該法案被采納和相關法律生效,在口岸的檢察機關就將減少,利于縮短口岸辦理海關手續的時間,降低公司因貨物在口岸滯留產生的費用。現在在口岸實施衛生檢疫、獸醫和植物衛生檢疫檢查的主管部門,將在俄聯邦其他區域從事這些業務。
該法案條款的落實還需要一定時間,相關法律計劃在其公布之日起的360天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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