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魯政府推出一系列出口促進措施
2012-06-29 14:30:00
Landbridge平臺
本網訊 為進一步預防出口減速、促進出口增長并提高出口產品競爭力,近日,秘魯經濟財政部聯合外貿旅游部出臺了一系列促進和便利化秘產品出口的措施。這些措施包括:
1.免征出口稅。原先采用工廠交貨(EXW)、貨交承運人(FCA)、船邊交貨(FAC)等方式的貨物從秘離境時要繳納一般銷售稅(IGV)。作為改革,只要出口商履行貨物的最終出口海關手續,上述3種貿易方式都將被視為出口,從而免征一般銷售稅。
2. 延長企業保障基金(FOGEM)期限。該基金設立的宗旨是保證國家金融系統信用的正常流動,進而惠及處于非傳統產品出口產業鏈的中小企業。此前該項基金的保障截止日期是2012年12月,現在政府將其延長至2013年12月。
3. 擴大中小企業出口信用保險(SEPYMEX)的惠及范圍和延長有效期。一是將該保險的范圍延伸為貨物裝船前到裝船后。二是在該保險下設立一項針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基金,該基金將引入裝船后信用保險。
4. 簡便化退稅手續和退稅電子化。出口者退稅時可到秘海關稅務總局(SUNAT)開設的專門窗口辦理專門的退稅手續。
5. 強化秘地方公共行政部門的管理能力。秘政府正研究將有關出口部門的行政職能進行優化組合。例如,國家農業衛生服務局(SENASA)、漁業技術局(IPT)、全國漁業衛生服務(SANIPES)、衛生部環境衛生司(DIGESA)等。目的是提高上述機構管理、預算等方面的行政效率,進而促進秘產品出口。
6. 強化秘駐外商務處的職能。秘外貿旅游部將通過申請增加預算來強化秘駐外商務處的職能,以便促進秘產品出口、舉辦出口促進展會、擴大外需以及開展市場研究。
7. 在海關總法的框架下促進貿易便利化。(1)運用專業掃描儀檢查集裝箱將成為必要手段。此舉將節省人力、簡化對外貿易環節和降低管理成本;(2)允許出口商更正海關預先報關單上的錯誤;(3)在相應政府部門的協調下(如生產部、交通通訊部、國家農業衛生服務局、衛生部環境衛生司)對限制貨物實施風險管理;(4)對限制性的或者需要辦理特殊手續的貨物出口,如果發生可以彌補的非有意錯誤,也不會對重新裝船造成影響。以上措施的目的是:提高預先發貨的使用比率;削減繁瑣手續;優化海關監控;促進郵政運輸正規化;簡化海關和出口業者需要辦理的手續。
在全球經濟增長乏力的環境下,秘魯出口增長動力不足,4月份單月出口額同比下降了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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