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近日發布通知 明確上海自貿區進口稅收政策
2013-11-01 10:01:26
Landbridge平臺
近日,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等三部委發布通知,就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的進口稅收政策進行了明確。
通知指出,對試驗區內注冊的國內租賃公司或其設立的項目子公司,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從境外購買空載重量在25噸以上并租賃給國內航空公司使用的飛機,享受《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進口飛機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13〕53號)和《海關總署關于調整進口飛機進口環節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署稅發〔2013〕90號)規定的增值稅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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